目前的鋼材廠商合作模式,業內也稱之為買斷代理制模式,在鋼材資源過剩的階段,此種合作模式已缺乏基礎條件支持,因而,對鋼材資源過剩條件下的鋼材流通發展勢必產生制約,這種制約將從多個方面體現出來。
其一,在“資源為王”時代漸行漸遠的今天,擁有鋼材資源已不再是獲取盈利的重要條件,鋼廠強勢地位隨之開始減弱,鋼廠依舊沿用買斷代理模式,鋼貿商逐利欲望受到制約,與鋼廠合作興趣下降,有著多年合作基礎的的鋼貿商開始減少合約量,甚至退出合作,作為鋼廠的協議合作鋼貿商,其資產規模、經營量都是相對較高的,這種客戶資源的流失已不僅僅是迫使鋼廠改變鋼材流通方式那么簡單,更重要的是在鋼材流通主體中產生的影響。
冷軋薄板 |
1.0*1000*2000 |
ST12 |
鞍鋼 |
5050 |
5050 |
不變 |
冷軋薄板 |
1.0*1250*2500 |
ST12 |
鞍鋼 |
4950 |
4950 |
不變 |
冷軋薄板 |
1.5*1000*2000 |
ST12 |
鞍鋼 |
5010 |
5010 |
不變 |
冷軋薄板 |
1.0*1000*2000 |
DC01 |
本鋼 |
5120 |
5120 |
不變 |
其二,買斷代理模式所形成的結算方式,在鋼材價格受到多重因素影響的狀況下,又增加了變數。鋼鐵行業是金融資本融入較深的行業之一,金融資本為爭奪定價權,要尋找操作的方式及方法,買斷代理模式所形成的結算方式,無疑將成為金融資本選擇的對象,使鋼材市場價格在特定條件下,游離成本之外,使鋼材價格產生不規則的波動。
其三,資源短缺形成的流通模式思維缺乏對資源過剩鋼材流通模式思維的指導,所產生的價格預期帶有嚴重的滯后性。為維持買斷代理制的運行,當價格下行,就要不斷進行價格追補,這將逐步降低鋼廠在鋼貿商中的地位,鋼廠所發布的銷售價格無疑形同虛設,市場意義隨之銳減。與此同時,將使鋼貿商對鋼材價格心理預期上產生迷茫,必將影響鋼貿商“購、銷、調、存、加”計劃的制訂與實施。